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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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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建设项目已由  株县发改复[2017]1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新建每套县财政补助4.5万元,改扩建每套县财政补助2.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各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株县发改招核【2017】12号  文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FJ201709004

2.2 项目名称: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株洲县淦田镇

2.4  规模:拟建内容为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新建1栋4层周转房,完善配套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754.52㎡,建设面积2885.46㎡,总户数75户。项目总投资约为621.82万元。本项目财评审定金额为为 4703640.29 元;资金来源为新建每套县财政补助4.5万元,改扩建每套县财政补助2.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各业主自筹解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拟建内容为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新建1栋4层周转房,完善配套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2754.52㎡,建设面积2885.46㎡,总户数75户。项目总投资约为621.82万元。本项目财评审定金额为为 4703640.29 元;资金来源为新建每套县财政补助4.5万元,改扩建每套县财政补助2.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各业主自筹解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付款方式:采取4:3:3方式,工程完工后付完成工程款的40%,县财政(审计)出具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70%,县财政(审计)结算报告满一年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3.1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2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3.3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错误。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银行账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0    10  日至2017年  10    3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10    30   930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      30  日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县淦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镇长           

电话:137623400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高科汽配园D区12栋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胡先生 

电    话:0731-2252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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