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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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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株洲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指[2016]376号、[2017]48号、53号、20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级新增费,该批次项目已具备选取监理单位的条件。本次招标为联合招标,招标人为项目所在行政区土地整治机构或国土资源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随机抽取法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

数量

建设规模

(公顷)

投资预算(万元)

备注

株洲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招标

一标段

攸  县

8

1142.75

2519.64

公开随机抽取

二标段

醴陵市

4

581.40

1287.80

三标段

株洲县

6

927.38

2104.77

天元区

2

539.85

557.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已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的最新更新名单为准)。

四、服务费取费标准

4.1监理费取费:

本次招标监理费取费以两厅最终下达的预算批复为准。

4.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开标场地费等按实际发生额,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五、选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法。根据株国土资办发[2017]57号通知要求,上一年度被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评定为优秀的监理单位享有优先抽取机会。优秀监理单位名单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2016年度诚信考核结果为准。

1、当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标段数,且报名的上一年度被市局评为优秀的监理单位没有超过招标标段的三分之一时,采取两轮抽取法。即第一轮在摇号器具内放入与实际标段数相同的连续号码球,由优秀监理单位单独抽取,所抽中的号码球即对应相应的中标标段(如抽中①号号码球即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中标的优秀监理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抽取;第二轮在摇号器具内放入与实际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剔除已优先抽取的优秀监理单位)数量相同的号码球,由报名的其他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剩余标段数。

2、当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标段数,且报名的上一年度被市局评为优秀的监理单位超过招标标段的三分之一时,采取三轮抽取法。即第一轮在摇号器具内放入与优秀监理单位相同的号码球,抽中①号号码球的优秀监理单位则进入第二轮优先抽取。第二、三轮抽取方法同第1条抽取步骤。

3、当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或等于标段数时,需二次公告并延长报名时间。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6.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室)。

6.3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以上报名资料装订2套(加盖单位公章)。

6.4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09时3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

7.2开标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伏波广场旁)。

八、其他

8.1各监理单位中标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行政区土地整治机构或国土资源分局签订监理合同。

8.2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须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件原件交至项目所在行政区的县级土地整治机构,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31-276892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小良、陈  博

电  话:0731-22862651

 

监管机构: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

电    话:0731-286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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