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天元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6]376号、[2017]48号、53号、77号、204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级新增费。招标人为株洲县国土资源局和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县、天元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JYZBTZ2017-005#
2.3建设规模:株洲县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 709.80 公顷,株洲县2017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 222.03 公顷;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163.80公顷,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为25.07公顷。
2.4工程施工费:株洲县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 1359.58 万元,株洲县2017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 396.7 万元;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312.14万元,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约152.15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四个子项目共11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招标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元) | 备注 |
株洲县、天元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株洲县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第一标段 | 龙潭镇砖桥村、西冲村 | 2395854.30 | 公开 招标 |
第二标段 | 龙潭镇砖桥村、西冲村 | 2366539.07 | |||
第三标段 | 淦田镇宏图村 | 2075717.61 | |||
第四标段 | 淦田镇宏图村 | 2365165.42 | |||
第五标段 | 朱亭镇政花村 | 1842512.16 | |||
第六标段 | 朱亭镇政花村 | 1870214.37 | |||
株洲县2017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第七标段 | 龙潭镇龙潭村 | 1256218.05 | ||
第八标段 | 淦田镇毛坪村、南塘村 | 1256219.35 | |||
第九标段 | 龙门镇李家村 | 1256218.81 | |||
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度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第十标段 | 三门镇响水村 | 2965319.84 | ||
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度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 第十一 标段 | 雷打石镇霞石村 | 1445234.49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地勘单位可以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根据株国土资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上一年度施工单位诚信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项目投标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确定后,对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实行押证管理,省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株洲县国土资源局及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市级项目中标后将此证押至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4.2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株国土资办发[2017]57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五、投标保证金
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项目工程施工总招标金额标段平均数的2%,即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帐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株洲县、天元区2017年高标农田投标保证金”。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账、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到帐的先后顺序于开标当日在开标现场公布,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汇总的到账顺序为依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17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合理定价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合理定价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合理定价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县政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伏波广场旁)。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株洲县国土资源局网站、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的全过程监管。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31-27689215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9084360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室
联 系 人:皮小良、陈 博
电话及传真:0731-22862651
监管机构: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
电 话:0731-286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