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淦田镇梓湖小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2016】35号、株县发改复【2017】9号以及株县发改复【2017】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2%、地方资金38%。招标人为株洲县淦田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淦田镇梓湖小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淦田镇梓湖小学内
2.3 规模:新建一栋5层框架结构,208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学生食堂于一体的综合楼,总投资约为436万元。
2.4 工期要求:21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施工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基础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10%,主体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5%,县财政(审计)出具结算报告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85%,财政(审计)结算报告满一年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97%,留质量保证金3%,竣工验收两年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账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必须在转账票据摘要处注明:株洲县淦田镇梓湖小学学生宿舍楼新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如果没有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株洲县政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31-2727291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淦田镇中心学校
地 址:株洲县淦田镇淦田村
联 系 人:谭杜康
电 话:139741599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美的时代广场W国际公馆8012室
联 系 人:文增
电 话:0731-2220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