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采购人批准,对2017年11月10日对外发布的《湖南省株洲县乡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简称《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 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县乡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PPP项目
二、 项目编号:HNWD-GPA-C17012
三、 项目授权主体:株洲县人民政府
四、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0日
七、 更正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第五条第5.7款
原为:“本项目年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通过投标竞争确定。”
修改为:“本项目年投资收益率不超过6.86%,通过投标竞争确定。”
八、 资格预审文件中与上述第七条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九、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株洲县津口西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074124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勤、王士伟
电话:0731-22885115、22885113
传真:0731-22885223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21室
邮编:412007
此更正内容将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