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停用栏目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项目建设 > 招投标信息

株洲县2017年度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11-14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2017年度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2017年度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龙潭镇

2.3  规模:株洲县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株洲市株洲县龙潭镇,项目区涉及紫云、新燕等行政村,总造价约117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理价)

2.7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近36个月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书)。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以施工合同书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为准,竣工证明材料中须有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5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7  符合上述3.4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同时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  本项目共分为八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或任意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对两个标段投标,按一至八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在标段排序在前已中标的投标人在之后的标段评审中分值排序第一,则不予认定为推荐中标人,该标段以分值排序下一名的投标人为该标段推荐中标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本工程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三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四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五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六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七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八标段 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账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株洲县2017年度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某某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株洲县2017年度龙潭镇紫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某某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1 14 日至2017年 12 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水利水电—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12 5 日9: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为不合格投标人。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株洲县水利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王家洲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387410029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萍  陶俊安

电        话:0731-276997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