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三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湘广采字【2017】ZG118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株洲县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三期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湘广采字【2017】ZG118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另运营商网络提供部分按不高于1800元/点的年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中单独提供报价),按实际联接点位数量按年由采购人另行结算,采购预算不包含运营商网络费用。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的主体必须是运营商。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特定资格要求:
2.1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省级公安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壹级资质证书;
2.3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授权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到株洲县政务中心二楼办理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二楼,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南路。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
1)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社保登记证(年检合格)或公司驻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用清单;
4)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省级公安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壹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人在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1)~6)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株洲县政务中心二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9、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 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南路。
13、采购人:株洲县公安局;
地 址:漉浦大道25号。
联系人:王志军
联系电话:18073305036
14、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汽配园D区12栋8楼
联 系 人:唐艺菘邬杰
电 话:0731-22527978
邮 编:412007
1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0。
②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渌口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8162052501263
③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④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株洲县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三期建设项目采购”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
16、特别提示:
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渌口支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女士(0731-27280254)。
②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基本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17、异议征询: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18、发布媒体: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
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