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洲新区03号道路电力杆线迁移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洲新区03号道路电力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洲新区。
2.3 规 模:株洲县南洲新区03号道路(南洲大道至渌湘大道)电力杆线迁移。迁改范围为10千伏都工线#001-#044段电杆及线路,10千伏都航线#001-#044段电杆及线路,04千伏三望冲村新台区、三望冲村山台区、江边村安置台区的低压电杆及线路。迁改内容包括新建高低压电缆井、箱变基础、环网柜基础、电缆沟;安装箱式变压器、智能环网柜、新立电杆、预埋CPVC电缆管及涂塑钢管、新架绝缘导线及电缆敷设等。项目总投资2513.7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南洲新区03号道路电力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8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并负责施工现场周边关系协调总承包。
2.9付款方式:采取4:3:3方式,工程完工后付完成工程款的40%,县财政(审计)出具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70%,县财政(审计)结算报告满一年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均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12 月 8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9 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2、联系方式
招 标单位: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055182811
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铭逸酒店1806室
联 系 人:沈华 电话:15115380583 传真:0731-28825579
邮 箱:271904091@qq.com
监管单位: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