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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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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已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株县发改[2013]1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支付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县发改招核[2013]45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传达室、食堂、羽毛球场、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建安工程费为1228.94万元。

 2.3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阳桥乡南岸村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0112日至20180205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交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0205 9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727291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县人民法院

 址:株洲县渌口镇

人:许主任

    话:0731-27689707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2001室

人:葛女士、王女士

    话:0731-225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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