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两所一中队”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株洲县“两所一中队”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县发改招核【2015】3号文、株县发改招核【20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现对株洲县“两所一中队”的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两所一中队”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2.2 招标编号:HNTJ-2018-ZZFJ-01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阳桥乡
2.3 工程规模:株洲县“两所一中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所合一”的拘留所、看守所、办公楼等建筑面积为9100.11m2,武警中队建筑面积为1817.07m2,项目总的建筑面积为10917.18m2。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现对株洲县“两所一中队”的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建设,其中包括“两所合一”建设项目的办公楼装修,拘留所装修,看守所装修、门卫室建设装修、室外地坪、室外给排水以及园林绿化等附属工程;武警中队营区重建项目的附属工程中的武警中队营房装修、训练场装修、篮球场及跑道装修、门卫室建设装修、场内道路、室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本次招标金额约为878.12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两所合一”项目中的办公楼装修,拘留所装修,看守所装修、门卫室建设装修、室外地坪、室外给排水以及园林绿化等附属工程;株洲县武警中队营区重建项目的附属工程中的武警中队营房装修、训练场装修、篮球场及跑道装修、门卫室建设装修、场内道路、室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年 4 月13 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5 月 7 日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727291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15973352801
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301室
联 系 人:匡女士 电话:18273343583 邮 箱:5049110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