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看守所、拘留所配套道路及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P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工程获奖情况”进行如下修改:
原“本招标项目对省优质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优良企业予以加分,其他奖项均不予加分。”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对省优质工程、市优质工程(神农奖)、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优良企业予以加分,其他奖项均不予加分。”
2、本补充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19年3月18日9时,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