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司法强制 助推征地拆迁
近日,株洲县人民政府依法启动对全县16户已签协议未按期腾地拆屋的拆迁户剩余补偿款实施公证提存,并下达《限期腾地通知书》,以司法强制手段助推全县征地拆迁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
去年和今年两个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以来,部分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拆迁户,在平台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第二批征收补偿款后,没按协议期限履行腾地拆屋的义务,想方设法找各种理由拒不拆屋,严重阻碍征拆工作正常进行。为了尽快完成交地,保障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已签协议未按期腾地拆屋的拆迁户启动公证提存程序。同时,通过各责任单位、拆违大队、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镇村工作人员频繁上门做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引导,有12户已自行完成腾地拆屋。目前,县人民政府对剩余4户拒不履行合同并且腾地拆屋的拆迁户(袁发科、袁雄、袁岳光、吴艳)下达了《限期腾地通知书》,截止8月22日,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已有3户按要求进行自拆,剩余1户(吴艳)表态将在近两日内完成腾地拆屋。全县已签协议未按期腾地拆屋的拆迁户已有15户按要求拆除到位,近日内可全面完成拆除。
通过此次公证提存和限期腾地的司法强制手段推动房屋拆除,取得的效果非常明显,为今后征拆工作积累了经验,有效保障了征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