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渌口区与醴陵市、攸县同为湖南省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最高档2100元/月,较2022年最高档1930元/月提高了170元,增幅为8.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21元/小时,较2022年最高档19元/小时提高了2元,增幅为10.5%。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以上标准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