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乡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现场
近日,何爸爸在龙凤乡政府院内领取新农合“二次补偿”,他说,“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家何男治病捐款,在北京治病正需要钱,今年新农合已经给予了3万多元的补偿,现在又能有这4万多元的二次补偿,真的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截至目前,2013年县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共惠及龙凤乡70人次患者,补偿资金达122946元。
此次株洲县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是根据《株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3年二次补偿管理办法》实施的,较好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使参合农民更加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激发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二次补偿”是指在新农合基金有余额的前提下,对已经获得住院补偿的部分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