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朱亭古镇保护实施办法》经朱亭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朱亭古镇保护实施办法》的编制工作于2015年5月启动,先后经过株洲县法制办两次修改,并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初步完成编制工作。
朱亭镇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是株洲市一廊两片、一城三湖、一江八镇中唯一的千年古镇。近年来,由于居民保护意识不强、规划体系不完善、保护办法缺失,导致朱亭古镇保护和开发建设缺乏充分的管理依据,多处古遗迹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制定《朱亭古镇保护实施办法》势在必行。
《朱亭古镇保护实施办法》可操作性强,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将对朱亭古镇的保护开发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