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渌口区人民法院淦田法庭在南洲镇南岸村,就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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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被告在原告处租赁了一台挖机,但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仅达成口头租赁协议。后双方结算时对租金费用产生争议,原告认为被告租用过程中对机器产生损害,要求赔偿损失,酿成此纠纷。
庭审前,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实地察看了设备现状,并当面核实了相关情况。在法官耐心调解与释法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向原告分期支付租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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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还现场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就“如何签订书面合同”“如何确保安全生产”等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把脉开方。
“我们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地走进我们的巡回法庭,真正了解我们案件审理的过程,这也是司法公开的一种体现,同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区人民法院淦田法庭庭长喻涛表示 。赋能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区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法庭”工作为抓手,全力加大源头化解力度,将视案件情况,将法庭搬到乡间地头、农家小院等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持续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