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解决“上班没时间办,下班后没地方办”的问题,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预约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办理
企业或群众有急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且工作日无法到达政务服务场所(如本人在外地务工、就读往来不便等原因),可通过现场、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办理有关事项。
二、预约流程
1.申请预约。预约人在工作日内,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预约渠道(现场、电话)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告知预办理事项和预办理时间。
预约渠道:
①现场预约: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B01
②电话预约:综合窗口0731-27615091
2.确认预约。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或短信与申请人确认预约,并一次性告知预约人所需携带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预约时间内提供预约服务,需向预约人说明原因并另约时间办理。
3.提供服务。预约人和政务服务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地点进行事项办理。
三、有关说明
1.“预约办理”时间为周末及节假日上午9:00-12:00(除夕至正月初三、传统节假日当天不提供预约服务),办理地
点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以实际确认时间为准。
2.取消预约:若申请人需取消预约申请,应在约定时间节点提前2个小时电话告知受理人员。申请人在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场,且未通过其他方式说明情况或无法取得联系,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预约。
3.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预约办理窗口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预约,不得向预约人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除外)。无特殊情况不履行预约服务,或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导致业务不能办理的,可拨打监督电话:0731-27623337。
附: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主要事项清单
渌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9日
附件
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主要事项清单
序号 | 服务窗口 | 预约事项 |
1 | 不动产登记窗口 | 二手房转移登记 |
2 | 公安窗口 | 出入境证件办理 |
3 | 公安窗口 | 身份证办理 |
4 | 综合窗口 人社业务
| 参保人员续保申报 |
5 | 参保人员停保申报 | |
6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
7 | 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
8 | 工伤认定申请(限系统调整期可预约) | |
9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单查询打印 | |
10 | (退休人员)遗属待遇申领 | |
11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12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
13 | 综合窗口 医保业务
| 门诊费用报销(特殊门诊) |
14 | 住院费用报销 | |
15 | 普通居民参保登记 | |
16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
17 | 普通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
18 |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 |
19 | 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登记 | |
20 | 城镇职工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