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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在全市率先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10-26 作者:陈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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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渌口区委办、渌口区政府办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镇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林长制真正落地落实,发挥实效。

7月底,渌口区第二次党代会将“认真落实林长制”写进大会报告。8月份,区委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要求对标省实施意见,及时出台区实施方案。9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930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分别专题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并审议通过了区实施方案。

区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18条,并明确了区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建立了9个工作制度同时,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精心指导下,制定了区林长制考核办法和2021年考核细则。

坚持高位推动。明确区级林长设置由区委书记担任林长,区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林长

坚持目标引领。着力在“护”上下功夫,全方位强化生态保护,守好绿色存量;着力在“造”上下功夫,全范围实施生态提质,做大绿色增量,提升绿色质量;着力在“用”字上下功夫,全领域推进生态惠民,激活绿色能量,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坚持源头治理。选优配强监管员执法员护林员队伍确保一村一网格、一长三员全覆盖,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向源头转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据悉,该区今年已聘请249名建档立卡脱贫户为护林员,开展了上岗培训,购买了工伤保险,将实现人均年度增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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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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