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渌交务党〔2021〕2号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关于评选2020年度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二级机构:
2020年,我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路贯彻到各项工作当中,在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路政管理、党建廉政、安全维稳、扶贫帮困、征拆攻坚、文明创建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中心公路事业发展,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心党总支部决定在全中心开展2020年度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机关各部门、机关后勤、路政管理大队各中队、养护中心本部及养护站、养护公司、各镇公路站。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凡在中心各部门工作十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提议,报中心党总支审批决定,拟3个名额。
2、先进工作者:拟17个名额。其中:机关4人、机关后勤2人、路政管理大队6人;养护中心1人;扶贫队1人,洪垅养护站1人,淦田养护站1人,河西养护站1人。
3、若单位获评县级及以上文明先进(红旗)单位,再追加先进工作者6名。
4、4个养护公司中评选出1个先进集体。
5、8个镇的公路站中评选出2个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部门全体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好,管理工作规范好,作风建设执行好,文明和谐氛围好,全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治安违法案件,计划生育达标。
从事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集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工作业绩好,创新发展好,管理规范好,无治安违法案件,全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团队协作精神强,廉洁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各部门、路政管理大队、养护中心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评选,于2020年2月24日前填写好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报送到政工股,由中心党总支综合评定。
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由中心党总支综合评定。
对于在目标及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者优先评选,凡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经济违纪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
附:1.2020年度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呈报表
2. 2020年评先分部门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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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度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呈报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呈报部门意见 | |||||||
中心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