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渌交务〔2021〕1号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中心各部门、养护中心:
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规定(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区交通事务中心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职务职级晋升的非领导公务员)。
考核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坚持公开民主、考用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心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何兰军 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成 员:王 顶 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机关政工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办公室主任由王顶兼任,虞宏担任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拟定、修正、落实中心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负责组织实施中心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各项工作。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及出勤情况等。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区交通事务中心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4.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5.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50%)和个性指标(50%)。
1.共性指标包括:
一是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水平(20%)。主要考核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二是工作作风(20%)。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三是廉洁自律(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的评议结果。
2.个性指标包括:
一是学习情况(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读书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政治业务理论考核(考试)成绩是否良好,“学习强国”APP学习每天完成40分指标任务,是否发表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等。
二是目标及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能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等。
三是其他工作完成情况(5%)。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市、全区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重点包括工作在全省、市、区排名是否领先,单项工作是否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等。其他的信息上报工作情况等。
四是其他加分事项(15%)。一是受表彰的。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级(含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级(含自治区各厅中心)表彰的加2分;受到区(县)级表彰的加1.5分;受到单位表彰的加0.5分。二是自主创新性工作,被区委、政府或市有关单位认可或推广的加3分。三是在处理突发紧急重大事件中措施得当、表现突出的加1分。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100分制计核,“好”为91-1O0分;“较好”为71-90分;“一般”为61-70分:“较差”为60分以下。具体对照《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附件3)进行考核。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以工作实绩和平时表现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个人自评与民主考评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周要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每月进行简要工作小结,每季度依据月小结情况进行民主考评。年底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平时考核与中心机关及各股室的计划总结、工作例会、督导检查、监测评估等工作相结合,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相结合,确保达到考核效果,切实减轻公务员负担,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
1.年初及时将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相关股室及具体职位。
2.制定公务员个人职位职责及任务指标。
3.年度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的股室和公务员。
(二)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已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个人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要求等内容,经股室长初审,分管领导审定后,报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评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纪实
公务员根据分解的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制定每周工作计划,按周记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出勤情况等。
(四)个人小结
个人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审核评鉴及确定考核等次
每季度末,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的股室长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各股室长对本股室工作人员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究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审核评鉴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吸收运用工作实绩考核等成果,根据需要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六)考核结果反馈
对被考核对象的评价结果,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反馈,通过会议点评、谈话或书面等形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七)公示及汇总情况
对平时考核评定等次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中心机关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中心机关政工人事股负责统计汇总评价结果并进行归档、留存、备查。
七、考评结果运用
(一)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树立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惩戒,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根据具体情形,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公务员平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形成的有关结论性材料,应当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四)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
把平时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合理调配力量,优化人员组合,提高工作效能。
八、相关事项
1.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3.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4.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对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5.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6.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7.受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8.严格考核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9.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一般事业编制干部职工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1: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附件2: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花名册
附件3: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办公室 2021年1月15印发 |
附件1
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 年第 次考核)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级 | ||
阶段性目标任务和临时 交办任务 | |||
考 核 周 期 工 作 小 结 | |||
考 核 周 期 工 作 小 结 | |||
主管领导 考核等次建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或组织(人事) 部门审定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2
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级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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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
类别 | 指标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自我 评分 | 领导 评分 | 备注 |
共性 指标 (50分) | 政治素质 (10分) | 能够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违反党和国家机关规定、违反机关管理行为的,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 | |||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对在公共场合发布与科级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不当言论,每次扣1分。 | |||||
职业道德 (10分)
|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上班期间上网闲聊、炒股、打牌、下棋、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 ||||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无故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每次扣2分。 | |||||
工作作风 (20分)
| 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类培训,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无故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积极参加安排的志愿者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0.5分。违反请假销假制度,每次扣1分。 |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出现“四风”问题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 | |||||
工作严谨审慎、认真细致、积极进取、担当负责,能够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没有积极服务群众的,被投诉每次扣1分。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每次加1分。 | |||||
廉洁自律 (10分)
|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纪律,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对有违反纪律的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 | ||||
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每次扣0.5分。 | |||||
坚持尚俭戒奢、勤俭节约,违反用电、空调等节能管理的,每次扣0.5分。违反其它规章制度的,每次扣0.5分。 | |||||
做到文明出行,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并对单位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
个性 指标 (50分) | 学习完成情况(10分) | 主要是公务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习强国”APP学习日指标40分等情况。对于没有按时按质完成学习的每次扣2分。 | |||
交办任务完成情况(20分) | 因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 | ||||
其他工作完成情况(5分) | 完成撰写信息、宣传任务。每少一篇扣1分。 | ||||
完成相关总结、报表、统计分析、有关材料等上报任务。未按时完成上报的每次扣1分。 | |||||
严格公文流转、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的每次扣1分。 | |||||
加分项目 (15分) | 一是受表彰的。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级(含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级(含自治区各厅中心)表彰的加2分;受到区(县)级表彰的加1.5分;受到单位表彰的加0.5分。二是自主创新性工作,被区委、政府或市有关单位认可或推广的加3分。三是在处理突发紧急重大事件中措施得当、表现突出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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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