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渌交务〔2020〕18号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2020年
“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路政宣传工作,进一步展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等工作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宣传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主题和工作目标
本次“路政宣传月”活动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围绕当前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宣传活动,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路政宣传月”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游文斌
成 员:胡广才、张备战、王刚、曾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刚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落实工作。
四、宣传内容
从治超联合执法、路域环境整理、公路安全保护等方面入手,宣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解读《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8]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96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交路政规[2020]4号)等文件,重点讲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措施及典型案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宣传方案。5月1日—5月6日,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稳步推进。
(二)营造舆论氛围。5月7日—5月13日,印制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灵活运用互联网、微博、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主动走访宣传。5月14日—5月20日,组织人员深入工厂、学校、企业、工地、街道、社区等,通过走访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四)开展法规咨询。5月21日—5月27日,在渌口镇向阳广场和渌口镇时代广场设立宣传点,组织开展1次公路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路政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并将宣传咨询点延伸到乡镇、集镇、学校,零距离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和路政管理工作措施,积极为社会各界解疑答惑。
(五)总结整理资料。5月28日—5月31日,要认真总结“路政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对宣传资料和影像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宣传就是战斗力,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是提升路政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当地马路市场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等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以服务促进执法,以执法带动服务。
(二)狠抓落实,细化活动方案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实施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整合执法资源,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走访和多重负担,确保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1.要认真组织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好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频率,及时报道治超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引导舆论高度聚焦治超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要联系电视台,对“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1次以上电视报道。
2.要创新宣传手段,抓好阵地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工作政策,加强与业主、司机、群众互动沟通。要出动宣传车大造宣传声势,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工厂、矿山、企业、街道、学校、工地进行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人民群众爱路护路,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3.要加强对本单位“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4.要认真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资料,张挂宣传标语位置、现场咨询活动均要留下照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