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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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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渌交务202017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路政大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0427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路政大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路良好的路域环境,维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创建平安公路,平安交通,让人民群众出行公路有更多的安全感、舒适感、幸福感,以优化、美化路域环境提升通行质量为重点,高标准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

二、总体目标

爱路护路、安全畅通为目标,以整治、优化路域环境为核心,加强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等治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实现区域内公路路域环境绿、美、洁、畅、安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公路沿线及建筑控制区管理。对公路、公路用地及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构筑物)或未经许可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加强公路桥下空间的监督管理,依法拆除桥下各类违法建筑、违法设施,及时清理桥下各类堆放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私搭乱建现象反复出现。

(二)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整治、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沿线广告牌、跨路龙门架等涉路设施,及时清理拆除违法利用公路附属设施设置的附着物。加强对经许可设置的各类非公路标志标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三)治理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或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抄告的未经许可占用、挖掘、穿(跨)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行为和涉路施工,必须依法严格查处,确保公路及公路用地不被侵占。加大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公路安全保护区、桥梁安全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查处各类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清理整治违章占道经营。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整治公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净化路域环境。

四、时间安排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和时间,扎实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排除阻力、联动联治、形成合力,使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

(三)严格执法,确保和谐。在公路路与环境治理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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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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