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的规定,按照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方案>的通知》(株县政办发[2011]25号)的要求,现就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具体名单见株县政办发[2011]25号文件之附件1。
二、考评内容
按照株县政办发[2011]25号文件之附件2进行。
三、参与考评单位
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政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考评组进行。
四、考评方式和程序
本次考评按集中考评和送检考评两种方式进行,但对同一个单位只采用其中一种方式。
(一)集中考评。按照分线集中的方式进行。被考评单位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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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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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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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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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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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县农业局
县计生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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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局、县人防办
县国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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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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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监局、县文体局
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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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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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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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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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县烟草局
县工商局、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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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组的第一个单位为承办单位,即水利局、规划局、药监局、公路局、公安局、质监局。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会议室及其他相关事项。
2、上述被考评单位携带下列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即承办单位会议室)参加考评。
(1)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
(3)2011年度发文登记本。
(4)2011年度依法行政其他相关资料。
3、请各被考评单位主管领导和法制专干务必准时参加(没有配备法制干部的请安排执法大队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参加)。
4、集中考评程序。
(1)被考评单位作总结汇报。
(2)被考评单位交换案卷资料,相互查阅,相互评议。
(3)考评组查看案卷资料,随机提问及总体评议,但不当场计分。
(二)送检考评。凡未被列入上述集中考评的单位均属于送检考评对象。
1、考评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15日。
2、考评程序:
(1)各送检单位按株县政办发[2011]25号文件要求作好自查,准备好资料。
(2)按照考评组的要求(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携带下列资料到县政府法制办接受考评。
①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②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
③2011年度发文登记本。
④2011年度依法行政其他相关资料。
(3)考评组向送检单位反馈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依法行政考评的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将报送县政绩考核办公室。
联系电话:27615714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