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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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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社会、单位乃至个人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程度,履行社会职责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重视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今年,我县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全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988342元,较去年增长了5.1%。

县残联坚决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坚持财政代扣、地税代征,坚决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加强宣传,利用活动日挂横幅、发传单,在报刊、电视台、各种大小会议上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其征收意义、目的、法律性;二是高度重视,税费同重,每年的残保金征收任务与税收任务同下达、同考核;三是积极协调,地税与残联及时协调,商讨征收中的各种问题;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缴纳、划解、入库、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落实到位,有利于各项残疾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就业、教育培训、扶贫等实施力度,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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