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经营企业行为,加强源头管理,控制假劣兽药产品进入经营渠道,为养殖业生产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投入品,为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4月上旬,主管食品安全的田局长带队,组织县饲料兽药监督检验所的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兽药经营门店开展了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其中29家已通过GSP认证验收,1家未通过,我们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在申请GSP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方能经营。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获Vc、板蓝根、肠炎灵、氯霉素、硫酸阿托品等人用药、假劣兽药52件(包)。督促经营户建立健全购销记录,做到合法、诚信、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