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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建立乡镇站和专职动物防疫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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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为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规范站务管理,提高全县动物防疫水平,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县畜牧部门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县内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乡镇站和专职动物防疫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乡镇站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外业管理和内务管理两部分组成,目标管理实行100分制计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为红旗单位,得分85—89分为先进单位,得分84分以下不参与评先评优;乡镇站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奖为每站1000元,按实际得分情况记奖。

专职动物防疫员目标考核内容由工作纪律、动物免疫、动物卫监三部分组成,目标管理实行200分记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得分180分以上评为优秀,得分160—179分为称职,得分1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专职动物防疫员年度目标考核奖为每人5000元,从专职动物防疫员津补贴中提取,按年度目标考核实际得分记奖。

凡年度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动物疫病流行或恶劣影响的,报请县人事领导小组给予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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