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将规定动作扎实到位。同时,为丰富形式、丰富载体,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立了一系列有创新、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一是以“大走访”为镜,正干部衣冠,树队伍形象。开展大走访活动,既是走群众路线,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也是听取群众意见、问需于民,检验工作的镜子。我们所做的到底是不是群众所需的,我们的工作到底做得好不好,我们干部的形象口碑到底怎么样,只有通过走基层,访群众才能听到最直接、最真实答案。截至目前,局领导干部共下基层走访20余次,慰问走访群众近30人,发放慰问金10000元左右,共收集意见建议50多条。
二是以法制学习洗澡,治“四风”之病,转机关作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将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学习范畴,同时还编印了一系列法律宣传读本和资料,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专业知识指导工作,让全体局机关党员干部在实践工作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办事。在学习过程中干部思想得到了一次重新洗礼,树立了更强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狠刹“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和改进机关作风。
三是以领导带头垂范,查存在问题,扬正气聚人心。教育实践活动中,局领导始终事必躬亲、一马当先、率先垂范,问题首先从自身找、作风从自己改、工作亲自牵头干。诚心查摆问题,对问题直言不讳、当面指出,虚心接受意见,对意见认真收集、努力改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内立标准、外树形象,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一心,风清气正,扎实干事的良好局面。
目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已按照要求,各项工作基本全面落实,实现了良好的开局,为下一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和整个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继续抓好学教活动,将学教活动的“规定动作”不折不扣的做好,将“自选动作”不遗余力的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