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讲座
近日,株洲县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聘任书颁发暨业务培训讲座,着实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县人大内司委主任何胜军、联工委主任邓炼红莅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文环宇做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专题讲座。
2014年为推进司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株洲县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求,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3月,株洲县法院向县人大提请任命邓迎花、陈永波等37名同志为株洲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多渠道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为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司法,让全社会共同为司法保障民生献计献策献力,株洲县法院对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组织机构、增选条件及范围进行了公示公告,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加大了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识,最大限度提升了报名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为人民陪审员队伍补充新的力量。 多层次遴选,注重队伍结构多样化。此次增选的37名人民陪审员中,男性19名,女性18名;硕士学历1人,本科学历10人,大专文化26名;干部13名,普通群众24名;党员26名,无党派11名 ,增选的37名人民陪审员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人大、政协、卫生、教育、农技、纪检、妇联等)、企事业单位,也有来自乡镇、社区等基层群众组织;专业涉及法律、经济、卫生、教育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标准选拔,确保队伍素质优质性。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对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的人员进行选拔,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专业的广泛性,有效弥补了审判员的专业局限性;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增加选举的透明度,强化增选过程社会监督,选任的程序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公开选任信息,规范组织考察,广泛征询意见,确保人员的初选、审核、公示、提请任命每一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