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本着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县疾控中心建立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疫苗流通,强化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疫苗接种安全。
一是统一疫苗渠道,统一配送至各乡镇卫生院。严厉禁止各乡镇卫生院私自进购疫苗。县疾控中心所有疫苗均由省、市疾控机构统一供应,县疾控中心严格执行县卫生局有关疫苗规范管理的精神,各乡镇使用疫苗必须由专门机构到县疾控中心领、购。
二是严格疫苗储存与运输。为保障疫苗质量,严格疫苗冷链保管建立健全了疫苗领发和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一是严格疫苗储存环境。县疾控中心投入资金20万元安装了冷库,同时配有7台普通冰箱,5台低温冷冻冰箱用于贮存疫苗,并备有发电装置用于停电应急,保证了疫苗储存所需温度。二是建立疫苗专用账本,定期对疫苗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验,做到帐、物相符,疫苗采用按品名、批号、规定温度贮存于冷链设备中,领发疫苗一般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有计划分发使用,避免因过期失效而造成疫苗报废。三是严格乡镇疫苗领制度。疫苗出入库必须齐全登记手续,对疫苗名称、生产厂家、疫苗数量、批号及失效期、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疫苗设备、领用人员逐项登记。
三是加强督查,县疾控中心不断加强乡镇级疫苗的管理,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疫苗管理和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的工作督导,对冷链设备是否专用、疫苗保管是否专人、疫苗接种是否规范等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