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求,推进了财务、公车、办公用房制度的改革,并取得了实效。
县检察院所有的报帐票据她都严格对照报帐标准实行报销,不在财务管理规定范围内或是超过标准的坚决不予报帐。除财务制度改革外,县人民检察院还在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今年,县人民检察院相比去年同期,至少节省20%三公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