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国内各石化炼厂液化气出厂价格有所下降,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消[2007]46号)和湘价消[2007]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株洲市物价局调价幅度,并考虑我县实际情况,株洲县物价局及时对液化气价格进行了调整。
从12月24日起,瓶装液化石油气14.5公斤(±0.5公斤)最高零售价格由原来的每瓶113元下调到105元,用户自愿要求送气上门的,送气费不得超过4元/瓶。如遇炼厂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升降再作调整。
株洲县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瓶装民用液化石油气时,如发现乱涨价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拒不执行、擅自提高价格或涉嫌价格欺诈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