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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与津市监狱联合帮扶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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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县司法局与津市监狱联合,对监狱的在籍罪犯开展帮扶工作,通过“教育、挽救、感化”促进服刑人员从思想深处转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侯某于2007年因犯抢劫、强奸、盗窃罪入狱,刑期11年,儿子今年15岁,一直由年迈的母亲代为抚养,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至今还住在破旧的土坯房内。津市监狱教育科通过当地司法所了解具体情况后,综合其在监狱的表现,会同县社区矫正局为其制订了联合帮扶措施。县司法局和团县委为其送去了助学款。近日,侯某的母亲和儿子在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津市监狱探望侯某,并接受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津市支行的帮扶,见到八年未见的母亲和儿子。得知各单位对自己家庭的帮助,侯某非常激动,一再表示要好好改造,出狱后重新做人,并叮嘱孩子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津市监狱教育科干部介绍,侯某以前表现很不好,现转变很大,对其家庭进行帮扶,将进一步促使其在监狱能安心接受改造、出狱后顺利回归社会、不再重新违法犯罪。而社会的温暖,也将增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自信心,让他们消除疑虑,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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