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封现场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县消防大队依法对一建设工地采用聚乙烯泡沫搭建的员工宿舍板房实施了临时查封。
在当日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员发现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员工宿舍板房采用内部夹层为聚乙烯泡沫的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随即大队监督员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员工宿舍板房实施临时查封。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员将该宿舍板房存在的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向工地负责人予以了告知。
工地负责人表示将提高安全意识,对查封部位将加快整改,争取早日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