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1月株洲市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株洲县第一时间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原则,成立了株洲县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株洲县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株洲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由县工商局牵头,35个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利用电视滚动播出、窗口及电话咨询、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及“先照后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3个月新发展企业121户,同比增长45.26%,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增长33.32%,市场主体呈现增量提质的特点。
三是大力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行政审批事项缩减为14类39项,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
四是营造便利办事环境。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建设,注册服务窗口、12315申诉投诉举报中心和基层工商所都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办结”,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按现行审批时限规定,办结一个企业营业执照,最长节约天数近50天,行政综合审批效能提高50%以上。
截至目前,该县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先照后证”营业执照261份,其中企业121份,个体工商户140份,涉及餐饮、食品加工销售、苗木种植、互联网上网服务、道路运输、快递业务、宾馆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