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株洲县消防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以“3×3”模式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监管职责。一是县政府牵头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挂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明确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不断落实政府责任。二是部门全面监管,全县14个乡镇及29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监管的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治理期间,县政府成立以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集中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蹲点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突出整治重点,全力清剿火灾隐患。一是单位自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队积极发动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指导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督促各企业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大队备案,做到不漏查、不漏管、不放松。二是行业排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纳入行业系统日常工作范畴。三是联合检查,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则责令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坚决将消防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强化消防宣传,提升全民消防意识。一是舆论宣传引导,县消防大队协调市县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深入剖析重大火灾事故等典型火灾教训,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印发、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入企走访宣教,按照“每日一查”、“每周一宣”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宣传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举报投诉监督,大队利用掌上消防APP、微信、重点单位消防QQ群等媒介手段,及时曝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96119”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形成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