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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全面启动特殊病种门诊工作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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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切实规范医疗行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从7月份起,株洲县全面启动特殊病种门诊工作。

“特殊病种”是指疗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但无需住院治疗的疾病。其特殊病种有十二类:一是慢性肾功能衰竭;二是肾(肝)移植术后;三是恶性肿瘤;四是精神分裂症;四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六是高血压病;七是糖尿病;八是系统性红斑狼疮;九是肝硬化;十是肾病综合症;十一是类风湿关节炎;十二是脑中风后遗症瘫痪。

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个人需持《医疗保险手册》、相关疾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各项检查资料及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到县医保局特殊门诊股领取《株洲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选定一家定点医院,符合申办特殊门诊条件的患者,每人限申办一个病种的特殊门诊,待签完定点医院意见后上缴到特殊门诊股,异地安置人员由医保专干或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特殊门诊每个季度只评审一次,其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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