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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开展案件回访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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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消除自身监督的“空白盲区”,加大案件回访的力度,已经成为了检察部门的常态。日前,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毅清带队,对一起不予起诉的案件进行上门回访。

今年上半年,何某因醉驾被交警部门查处,后由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查,最终对何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不予以起诉。

在回访过程中,陈毅清主要向何某深入了解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的情况。

县检察院自开展案件回访以来,以细化回访内容,规范回访程序,保证回访效果等三个方面为重点。全面调查干警执法情况,推进自侦案件回访常态化,防止回访活动流于形式。并对回访对象提出的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案件回访情况还将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干警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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