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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科学分案 合理导流 清积除难效果优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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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室忙闲不均、案件积压的首要难题,2015年10月,县人民法院通过广泛调研,制定并出台了《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二0一六年度司法绩效考核办法》。

办法采用“水往低处流”的原则进行分案,即将新收案件分至办案法官未结案数与全院办案法官平均未结案数差额最大的法官处,即以未结案数越少分案概率越大为原则随机分案,鼓励办案效率高的法官多办案,以此提高全院的审执周期。同时,该办法打破了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藩篱,综合部门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均可申办案件,不仅实现了全院以办案为中心的大格局,也化解了大多数案件集中在少数一线法官手中的困境。该办法实施以来,参与办案的法官人数达到原办案人数的1.8倍,月结案数达到原月结案数的1.2倍,不仅取得了较好的忙闲均衡,也大幅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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