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调研座谈会
近日,市地震局局长万义民一行到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调研。
万义民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议县里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对该项工作提出了“三个一”要求:即创建一所科普示范学校、一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及一个地震宏观观测点。
随后,万义民一行听取了关于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开展好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县经科局局长梁静对万义民一行表示欢迎,并感谢市局一直以来对我县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一定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