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用氧气的质量和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用氧气的购进、使用。近日,株洲县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全面开启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按药品管理的医用氧及按医疗器械管理的分子筛制氧设备。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7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车辆5台次。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医用氧的使用情况较规范,没有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行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购进使用相关记录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医疗机构对使用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了医疗机构将氧气作为药品管理的认识,增强了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医用氧的意识,从而加强对医用氧购进、登记、验收及使用环节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