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供销社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纪检组长文美松参加会议,并对我社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了县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资料和《关于株洲县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宣读了三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的通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学习、讨论,形成了共识,深刻领悟落实全会精神,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文美松对我社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的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后续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进县社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三是防微杜渐,廉洁高效,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节假日单位使用公车需向纪委报备,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