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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部署党风廉政及两个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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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召开林业系统党风廉政暨两个专项整治动员工作部署会

为从根本上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纠正“四风”陋习,维护群众利益,杜绝危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近日,县林业局召开林业系统党风廉政暨两个专项整治动员工作部署会,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县林业局全体工作人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检查站站长、林场场长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布了《株洲县林业局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株洲县林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志中对专项整治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越往后越严、越往后越实、越往后越紧的形势。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统一思想认识。

二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局长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部门)负责人,按照局实施方案安排,抓好责任分解,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对于工作不负责,走过场,该查找的问题没有查找,该整改的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确保重点领域重点查处,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查找、整治。

三是强化领导,务求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将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实行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追究。由局纪检监察牵头,定期对各股室站所排查摸底、自查自纠、问题核查、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零容忍”、不放过,切实做到收到反映就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落实整改。

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志中特别强调,县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直接与基层、与林农打交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雁过拔毛”式腐败、治“四风”陋习更是刻不容缓。全局两个专项整治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随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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