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经科局接到举报,朱亭镇有两处在高压线下违法建房的电力安全隐患。副局长张永跟率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马桥村一处建房刚打好地基(已停工),九丘坳另外一处已建成3—4米高,两处建房都在10kv电力设施保护区正下方,线路对地距离只有6—8米,房屋建好后连基本安全距离都不能保证,施工期间还有可能造成破坏电力设施、整条线路停电甚至施工人员触电等事故。
根据《电力法》第六十八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履行电力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当场责令在建户主停止作业,要求尽快与供电企业协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通知镇安监站、国土所等单位,建议加强监督管理。
该建房户主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并立即停止建房施工,表示消除安全隐患和办理有关手续后再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