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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实施预案》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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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实施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汛(抗旱)保通应急处置能力,县局制定了《株洲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实施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县公路局

                       

 株洲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实施预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保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汛(抗旱)保通应对能力,预防和及时处置公路水毁灾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水毁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结合我县普通公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株洲县公路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普通公路突发水毁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工作原则

  遵循“政府主导、行业主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县(市、区)公路局三级负责制,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开展普通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组织指挥体系组成及职责

  县局防汛(抗旱)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及民兵工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中分管行政工作副职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办公室、养护中心、路政大队、干线、农村、计统、安全质量、法规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为: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

(二) 负责全县普通公路防汛(抗旱)抢险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 及时掌握普通公路防汛(抗旱)抢险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情况;

(四) 处置由县局负责的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五) 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县局防汛(抗旱)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县局行政办公室,有关股室派人参与,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及其成员主要职责和分工为:

(一) 监视汛(旱)情,做好公路防汛(抗旱)抢险期间的值班安排信息及预警等级发布及专项宣传,提出整体工作报告材料和建议;(办公室负责)

(二) 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及局应急办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汇总上报执行情况;(干线或农村公路管理股负责)

(三) 统一口径,及时向省市局、县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路网通阻;(计统股、办公室、安质股负责)

(四) 负责收集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相关资料,制订或优化方案,协调分工诸项中具体实施部门之间的工作;(安全质量监督股负责)

(五) 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预警等级,拟定公文;办理启动2小时以上交通管制措施时与交警部门的协调;(法规股负责)

(六)各二级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管养路段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养护中心为主,路政大队提供支持)

  .响应级别

  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响应级别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进入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进入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进入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县域,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进入Ⅰ级响应。

  .响应行动

  Ⅳ级响应行动:县局根据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对防汛(抗旱)抢险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养护中心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Ⅲ级响应行动:县局根据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对防汛(抗旱)抢险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养护中心做好本辖区内的公路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协调路政大队配合参与重点路段抢险救灾工作。

  Ⅱ级响应行动:县局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汛情发展趋势,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实时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参加抗洪抢险。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养护中心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视汛情派出副组长分赴各地指导督促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依靠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抢险保通工作。

  Ⅰ级响应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开展抗洪救灾。养护中心组织抢险人员、抢险机械,加大清除力度,按时限要求恢复公路交通。配合上级所派有关领导和专家,协助做好抢险工作。必要时按照县政府或当地政府的决定,依法实施公路交通管制。

  .应急保通措施

  汛期要加大巡路频率,下雨时基层站或中队的所有人员必须上路巡查,水毁(险情)情况一般在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县局专门股室。

  在一般灾害情况下,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应急救援应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内恢复交通。

  (一)对桥梁损毁可能影响通行的应急抢通

  养护中心对严重受损危及行车安全的桥梁立即采取禁止通行措施,并报市()公路部门。对不能通行的路段应制定绕行方案并立即实施。各项工作应在桥涵损毁情况出现6个小时以内完成。

  干线或农村管理股在接到养护中心报告后,确认限制性或禁止性措施的必要性,对不正确的措施予以纠正。同时,要统一调配工程机械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桥涵修复、架设临时便桥,对不能及时恢复交通的路段制定绕行方案、向社会公告并。

  局桥梁工程师应在恢复交通后1个小时以内到现场进行调查,确定损失情况,并将损失情况报县局专门股室。

  (二)对路面淹没可能影响通行的应急抢通

  养护中心应在出现路面淹没情况1个小时以内立即组织人员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并报县局专门股室。

  养护中心应从出现路面淹没情况至恢复交通之前组织人员在路面淹没路段进行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水情,每6个小时向县局报告最近水情。对阻断交通的路段,拟定绕行方案报办公室,并申请社会公告。

  养护中心应在路面退水1小时以内,立即组织人员和工程机械上路进行清淤及打扫,对损毁的路面进行修复,并将最新的水情报告县局专门股室。

  (三)对路基缺口可能影响通行的应急抢通

  养护中心应在出现路基缺口情况1个小时以内向县局计统股报告,并迅速调动工程机械和技术人员到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抢修。

  养护中心应在恢复交通1小时以内,调查的损失情况要立即向县局计统股报告。

  (四)对塌(堆)方和滑坡泥石流影响通行的应急抢通

 养护中心应在出现塌(堆)方和滑坡泥石流半个小时以内向县局专门股室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塌(堆)方和滑坡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养护中心应迅速组织工程机械上路清理塌方,修复损毁路面,在出现交通中断时拟定绕行方案报办公室,并申请社会公告。

  养护中心应在恢复交通1小时以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定工程数量以及已通行信息上报县局计统股。

  .应急响应结束

  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完成后,养护中心应适时宣布在所管辖范围内结束本次应急响应行动,按流程申请应急响应结束。

根据申请批复结果,办公室在平台公开发布应急响应结束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总结报县局。

.应急保障

  队伍保障:按照“行业队伍为主、平战结合为实、快速反应为优”的原则,坚持公路应急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省、市州依托路桥公司,县以养护、应急、服务“三位一体”的中心养护站为载体组建专兼结合的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应急队伍名单必须报上一级公路部门备案。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升普通公路应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物资设备保障:建立公路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装备与物资建设,提高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坚持“两条腿走路”强化物资设备保障,普通物资、大型设备社会化储备,应急时有偿调配;专业物资设备分级储备,应急时行业内统筹调用。养护中心要建立好物资储备台账,台账必须报局408室备案。

  信息保障:以APP“掌上渌口”为主,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媒介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成具备24小时内预报、6小时内预警的普通公路气象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完善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通过网站、广播、微信平台、手机短信、路侧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与出行服务信息。

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时,所提的“县局专门股室”是指安全质量、计统股和办公室。其报告时限,按对应的上级要求执行。

党政一把手的报告原则与“县局专门股室”的专业报告内容应保持一致。

  通信保障:办公室采取有效途径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包括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汛期来临,县局要实行应急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和通讯方式报有关上级。

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防汛(抗旱)抢险专项资金,用于紧急抢险、物资设备储备等,保障应急保通工作顺利实施。县局应及时将上级支持的抗灾经费拨付养护中心。

.责任追究与奖惩

  对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本预案由株洲县公路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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