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50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及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发改发〔2018〕5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株洲县发改局联合县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及审核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27日已基本结束。此次应参加2017收费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有36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36个。2017年,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收费主管部门20个,涉及收费项目33项,总收费额4498.5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开县公路局下放至县里管理以外,其他的收费主管部门没有变化;2017年与2016年相比,收费项目数减少8项,2016年监审收费额为5590.61万元,同比减少109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