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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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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公路局

关于印发《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株洲县公路局

                                2018年5月28日

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

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涉路施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当事人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经株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株洲县公路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对当事人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在X008线45K+200M处未经同意跨越公路修建输送架(带)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拆除该违法建筑物,恢复公路原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要求,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加大隐患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

   间:2018年61日上午9:00

集合地点:株洲县龙船镇堂市村村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县新和顺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许颖

副总指挥:何兰军

现场负责人:游文斌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龙船镇政府堂市村支两委、县公路局、县电视台、河西派出所、电力执法大队、龙船镇卫生院

四、拆除对象

未经同意跨越公路修建的输送架(带)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构筑物。

五、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

(一)县公路局30人,负责人:游文斌,责任:

1.负责公路两端的交通维护;

2.组织拆除施工队伍和拆除施工设备;

3.维护好拆除现场的秩序和指挥拆除施工。

(二)龙船镇政府堂市村支两委10人,负责人:江鑫,责任:维稳,做好公司人员及当地村民的劝导、解释和协调工作。

(三)县电视台2人,负责人:何涛,责任:负责本次“打非治违”行动新闻素材、影像资料,进行正面报道。

(四)河西派出所4人,负责人:宾韦伟,责任:管控好拆除现场外围及拆除现场,在拆除过程中,如有不听劝导、煽动闹事、阻碍执法等现象,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五)电力执法大队2人,负责人:李国庆,责任:切断电源,确保违法构筑物及设备无电安全拆除。

(六)龙船镇卫生院2人,负责人:刘炳春,责任:负责因突发情况造成人员伤、病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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