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渌口派出所查处1起妨害公务案,刑事拘留1人。
6月19日下午,沈某与其丈夫晏某明在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室处理交通事故时,与事故室民警发生语言冲突,后沈某对民警进行辱骂,其丈夫晏某明将民警打伤。随后,警方将夫妻两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晏某明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