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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河道管理划界已完成前期工作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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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澎陂港、朱亭港、杉桥港、砖桥河、龙船港、淦田港、昭陵港、军山河、新河9条河道的河湖划界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方案已通过了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并于114日在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区人民政府对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于1125日批复并公告,划界前期工作全部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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