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药店处方药销售行为,防止药物滥用,近日,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县城药店开展了处方药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四个方面。一是检查药店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处方是否按规定妥善保存备查,是否建立处方药销售登记台账;二是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是否挂牌明示,是否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三是对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抗菌药物等)是否留存处方,处方是否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调配,是否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是否拒绝调配或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确认。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是否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四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是否专柜销售、专人专账,是否凭身份证购买,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
本次共检查老百姓连锁药店、金丰大药房等药品经营单位20余家,检查情况整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