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扶贫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协作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1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财政局 株洲市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人社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发﹝2017﹞24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一批就业扶贫爱心基地。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凡在本县辖区注册登记、遵纪守法且自愿参与就业扶贫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自愿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认定。
二、申报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
2.愿意接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推荐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每年能接收贫困劳动力就业不低于10人;
3.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4.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在1年以上;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5.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注重人文关怀。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可向所在镇劳动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申报表》(附件1);
3.《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岗位信息表》(附件2);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由工商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证明;
6.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激励方式
对工作突出的就业扶贫基地,将授予“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荣誉,对招用贫困劳动力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用工6 个月以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爱心基地,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按其安置贫困劳动力的数量和用工时间,以政府购买就业的方式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就业服务补助(标准为每岗每年4800元,实际用工6个月以上的岗位享受)。对降低工作标准、达不到就业扶贫爱心基地条件的单位,将建立退出机制,动态管理。
五、有关要求
1、各镇原则上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个,全县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6个(已经参加并被省、市评为“省就业扶贫基地”或“市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的单位不再参加此次的评选活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和资料评审,择优评选出就业扶贫爱心基地,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2.各镇要负责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及表格的各项内容,确保真实准确,于9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档原件,及表格电子档上报至县人社局。
联系人:苏海军
电 话:0731-27560807(兼传真)
邮 箱:403712653@qq.com
地 址: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3
附件:1.《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申报表》
2.《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岗位信息表》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8月23日
附件1
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 (全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地址 | 联系电话 | ||||
申报材料 (另附后) | 企业简介、主要事迹(2000字以内);
| ||||
推荐单位 初审意见 (各镇劳动社会 保障服务站盖章) |
年 月 日 (盖 章) | ||||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 株洲县扶贫办 审核意见 | 株洲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
年 月 日 (盖 章) |
年 月 日 (盖 章)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备注:申请时,须将申请所涉及的相关材料附后。
附件2
株洲县就业扶贫爱心基地岗位信息表
用人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名称 | ||
岗位描述 | ||
岗位要求 | 年龄 | |
学历 | ||
技能 | ||
其他 | ||
薪酬待遇 | ||
福利情况 | ||
招聘人数 | ||
工作地点 | ||
岗位有效期(天)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其他说明 | ||
备注:每个岗位对应1张表,多个岗位分别填写多张表。
附件:1、就业扶贫爱心基地申请表